close
凡用兵之法,將受命於君,合軍聚眾,交和而舍,莫難於軍爭。
軍爭之難者,以迂為直,以患為利。
故迂其途,而誘之以利,後人發,先人至,此知迂直之計者也。

故軍爭為利,軍爭為危。
舉軍而爭利,則不及﹔委軍而爭利,則輜重捐。
是故卷甲而趨,日夜不處,倍道兼行,百里而爭利,
則擒三將軍,勁者先,疲者後,其法十一而至﹔
五十里而爭利,則蹶上將軍,其法半至﹔
三十里而爭利,則三分之二至。
是故軍無輜重則亡,無糧食則亡,無委積則亡。

故不知諸侯之謀者,不能豫交﹔
不知山林、險阻、沮澤之形者,不能行軍﹔
不用鄉導者,不能得地利。

故兵以詐立,以利動,以分和為變者也。

故其疾如風,
其徐如林,
侵掠如火,
不動如山,
難知如陰,
動如雷

掠鄉分眾,廓地分守,懸權而動。
先知迂直之計者勝,此軍爭之法也。

言不相聞,故為金鼓;視而不見,故為旌旗。
夫金鼓旌旗者,所以一人之耳目也;
人既專一, 則勇者不得獨進,怯者不得獨退,此用眾之法也。
故夜戰多火鼓,晝戰多旌旗,所以變人之耳目也。

故三軍可奪氣,將軍可奪心。
是故朝氣銳,晝氣惰,暮氣歸。
故善用兵者,避其銳氣,擊其惰歸,此治氣者也。
以治待亂,以靜待嘩,此治心者也。
以近待遠,以佚待勞,以飽待飢,此治力者也。
無邀正正之旗,無擊堂堂之陣,此治變者也。

故用兵之法,
高陵勿向,
背丘勿逆,
佯北勿從,
銳卒勿攻,
餌兵勿食,
歸師勿遏,
圍師遺闕,
窮寇勿迫,
此用兵之法也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ch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