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用兵之法,馳車千駟,革車千乘,帶甲十萬,千里饋糧;
則內外之費,賓客之用,膠漆之材,車甲之奉,日費千金,
然後十萬之師舉矣。

其用戰也貴勝,久則鈍兵挫銳,攻城則力屈,
久暴師則國用不足。

夫鈍兵、挫銳、屈力、殫貨,則諸侯乘其弊而起,
雖有智者,不能善其後矣。

故兵聞拙速,未睹巧之久也。夫兵久而國利者,未之有也。

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,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。

善用兵者,役不再籍,糧不三載;
取用於國,因糧於敵,故軍食可足也。

國之貧於師者遠輸,遠輸則百姓貧。
近於師者貴賣,貴賣則百姓財竭,敗竭則急於兵役。

力屈財殫,中原內虛於家,百姓之費,十去其七;
公家之費,破車罷馬,甲胄矢弩,戟楯蔽櫓,丘牛大車,
十去其六。

故智將務食於敵,食敵一鍾,當吾二十鍾;
桿一石,當吾二十石。

故殺敵者,怒也;取敵之利者,貨也。

故車戰,得車十乘以上,賞其先得者,而更其旌旗,
車雜而乘之,卒善而養之,是謂勝敵而益強。

故兵貴勝,不貴久。故知兵之將,民之司命,國家安危之主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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